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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8年起,农村这4类房屋“保不住”了,有您家的吗?

    信息发布者:jhk庆丰
    2018-08-15 18:00:00   转载

    前几年,因为农村土地,房屋管理不严格,使用不规范,导致出现了很多违规使用宅基地的情况。近年来,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国家的各项补贴政策的下发出台,人们的生活环境有很大提高,对此,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,实行了土地确权,也就是说以后宅基地,房屋都受法律保护。今年起农村土地将开展规范化的整顿和处理,因此,农村这4类房屋“保不住”了,有你家的吗?

    1、通过扶贫易地搬后留下的房屋;现在农村进行大规模的扶贫工作,对于部分自然环境恶劣的农村,扶贫难度大的,后续发展差的,往往会选择异地搬迁,这样更容易帮助贫困家庭脱贫,但是进行异地搬迁之后,留下的老房子如何处理呢?这类房屋一般会选择拆除,进行一定的植被恢复。

    2、建筑面积不可超出当地宅基地标准面积;比如说,当初批准你的是100平方米,但你自己建了150平方米,那么多出来的50就不能确权,只能确权100平方米,多余的50在证书上记录。这多出的50有的地方采取的是有偿使用的政策,之后等你下次重建的时候就要退回来。

    3、未经审批,私自建房;以前农村,由于农民建房都是在偏僻农村,国家对农民建房使用土地管控不是很严格,有的农民就私自使用良田建造宅基地,这样的房屋在今年宅基地确权时难以得到确权,国家还会对此类农户进行处罚,严重者还有面临拆除的风险。

    4、改变土地性质;没有在宅基地上建房,反而在耕地或者林地上建房的,一经发现直接拆除。

    我国通过扶贫搬迁已经帮助了数万农民住上了新房,而今年更是扶贫搬迁的重要之年,将会有一千多万的农民搬迁到新住所。那么老住所怎么办?农村房屋是农民非常重要的一笔财富,也是一个家庭遮风避雨的重要场所,所以当初建设房屋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,如果碰到了上面的几种情况,那么最后吃亏的可能还是自己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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